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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飞标司发布《2017年通用和小型运输运行概况》!实际运行通航企业270家航空器1813架
2018-02-12

近日,民航局飞标司正式发布《2017年通用和小型运输运行概况》(以下简称《运行概况》)。

 

为准确反映2017年度通用及小型运输的现状及发展趋势,飞标司经过核实运行规范相关数据,同时对近几年积累数据进行横向对比,编制《运行概况》,从公司分布、飞行人员、运行种类和状态、航空器等方面全面、直观地予以数据呈现。

 

 

 

 

2017年通用和小型运输运行概况

 

 

一、概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国有270家实际在运行的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从业飞行人员3326名(含中国籍飞行员3266人,外籍飞行员60人),航空器1813架,暂停或终止运行种类的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累计58家。

  注:由于通航企业需要取得经营许可(依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和运行合格证(依据CCAR-91或CCAR-135FS)方可运行,11家企业处于运行合格审定状态,还有部分企业未进入实质运行,因此本通告的公司数据小于通航经营许可颁发数量;由于通航企业存在较多兼职情况,本通告给出的是飞行员总数,不累计兼职情况;由于部分航空器处于封存、销售转让、老化故障等状态,或者用于非商业用途,因此本通告航空器数量仅指运行中的航空器数量,小于注册数量。

  各公司运行规范、飞行员人数、航空器数量,详情可登录网站http://pilot.caac.gov.cn/,“运营人清单”模块查询。网站数据来源于“FSOP-91部审定监察系统”,根据审批结果,数据实时更新,因此会与本版数据报告略有不同。

图1 实际在运行的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数量趋势图

 图2 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飞行员数量趋势图

  2016年5月,“FSOP-91部审定监察系统”正式投入使用,该系统有效的监管了通航公司相关运行,实时掌握航空器及飞行员数量变化、及时更新有效数据。数据来源也更加贴近行业实际运行情况,因此2016年通用及小型运输从业飞行员数量较2015年有所下降,2017年又有明显回升。

  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器数量统计,如下图。

图3 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航空器数量趋势图

图4 2017年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分布图

 

(二)暂停或终止运行种类的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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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训练学校概况(含飞行学院)

  图5 训练学校统计图

图6 训练学校整体课程在训学生分布图

  经批准的国内驾驶员航校共有22家,其中包括持有CCAR-91运行合格证的飞行学校21家、以及中国民航飞行学院1家(另:新津分院、绵阳分院、洛阳分院和遂宁分院)。以上飞行学校的主运行基地和辅助运行基地均统计在图7中,绿色为主运行基地,紫色为辅助运行基地,为明确图7的统计数据特此说明。

图7 训练学校分布图

二、飞行人员

  (一)人员概况

  目前,我国从事通用及小型运输的飞行员,总计3326人,其中华北地区717人、华东地区652人、中南地区857人、西南地区287人、东北地区545人、西北地区123人、新疆地区145人。

 图8 实际在运行的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飞行员分布图

  从持有驾驶员执照类型上看,我国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飞行员多数持有商用驾驶员执照。统计数量如下,持有商用驾驶员2768人、航线驾驶员544人、运动类驾驶员14人。

图9 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飞行员持有执照情况统计图

  我国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飞行员年龄结构跨度较大,主力军为80-90年代的飞行员。

 图10 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驾驶员年龄结构图

  (二)141训练学校飞行教员

  除飞行学院外,我国按照CCAR-141训练的航校21家。共有飞行教员517人,其中华北59人,华东93人、中南135人、西南11人、东北138人、西北33人、新疆48人。另外,飞行学院教员394人。

图11 训练学校教员分布图

图12 训练学校教员年龄结构图

  (二)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直升机驾驶员概况

 

图13 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直升机商业驾驶员年龄结构图

三、航空器

  从运营人统计口径获取的航空器数量信息与局方使用困难报告系统(SDR)内记录的数据匹配度较高,反映出本信息通告航空器数据接近实际情况。

  (一)概况

  我国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航空器数量共计1813架,其中,中南地区487架、华东地区375架、华北地区372架、东北地区292架、西南地区112架、西北地区99架、新疆地区76架。另外,飞行学院航空器数量241架。

图14 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航空器数量统计

  按航空器种类划分,实际用于运行的通用及小型运输公司,其飞行作业的航空器主要为飞机类、直升机类等。其中,飞机1131架、直升机646架、运动类36架,共计1813架航空器。

  按照航空器种类,对各地区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拥有航空器的数量进行统计。

图15 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航空器数量统计

  (二)训练学校

  除飞行学院外,国内CCAR-141部训练学校共有航空器489架,其中飞机415架、直升机74架。

图16 训练学校航空器数量统计

四、运行种类

  通航现有的运行种类包括一般商业、农林喷洒、旋翼机外载荷、训练飞行、空中游览、私用大型、航空器代管业务等。其中从事训练飞行的比重最大、其次是空中游览和农林喷洒。而对于小型运输航空,又分为包机、通勤和远距游览,具体情况如下图。

 图17 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运行种类统计图

图18 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运行种类对比图

五、航空器代管业务

  按照91部K章分类,航空器代管业务分为2种。一种是小型航空器代管,主要用于作业飞行;另一种是大型航空器代管业务,主要用于私用远途飞行。

  目前我国从事航空器代管业务的公司37家,其中从事小型航空器代管业务的10家。从事大型航空器代管业务的27家。各地区通航公司代管业务统计如下图。

 图19 各地区通航公司代管业务分布图

图20 大型和小型航空器代管业务公司数量对比图

 

通用及小型运输公司航空器代管数量统计如下图。

 

 

图21 代管航空器数量统计图

  2016年5月,“FSOP-91部审定监察系统”上线使用。截止2016年12月,航空器代管数据尚未在系统中完善,部分代管数据来源公司上报。由于各公司对航空器代管大型、小型的区分方式不同,导致2016年数据略有偏差,2017年相对准确。

 图22 各地区代管航空器数量统计图

六、其它

  (一)本信息通告上述部分仅包含商业类和代管类数据,飞行学院、救捞局、校飞中心等单位数据见下表:

(二)飞行表演

  《飞行表演》咨询通告下发以来,飞行表演和竞赛活动日趋频繁。2017年度共举办飞行表演20场次,由于本年度统计口径改变,取消了静态航展数据。因此,2017年飞行表演场次较之去年略有下降。

图23 飞行表演增长趋势图

 图24 飞行表演分布图

  (三)无人机

根据咨询通告《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AC-61-FS-2016-20R1),我国民用无人机系统依据空机重量和起飞全重划分为九类,分类详情见表8。在实际运行中,Ⅰ、Ⅱ、Ⅲ、Ⅳ、Ⅺ类分类有交叉时,按照较高要求的一类分类。

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Ⅰ、Ⅱ类无人机和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无人机系统驾驶员自行负责,无须证照管理。在隔离空域内运行的除Ⅰ、Ⅱ类以外的无人机(Ⅲ、Ⅳ、Ⅴ、Ⅵ、Ⅶ、Ⅺ和Ⅻ类)和在融合空域内运行的Ⅲ、Ⅳ、Ⅴ、Ⅵ、Ⅶ类无人机由行业协会实施管理,局方飞行标准部门实施监督;而在融合空域运行的Ⅺ、Ⅻ类无人机,其驾驶员由局方实施管理。

  2017年由行业协会实施管理的各类无人机持有合格证数量统计情况如下:

 

图25 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数量增长趋势图

 图26 无人机培训机构分布图

  关于无人机驾驶员各类数据统计,请参考中国民航驾驶员发展年度报告(2017年版)

  随着无人机系统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陆续出台,其应用正在迅速扩展,必将对航空业乃至整个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带来深远的影响,同时不可避免的对商业类通用航空和小型运输市场产生一定程度的冲击,我们将持续评估其影响程度,相关机构应做好研究分析,应对航空业即将到来的深刻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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